客户拨通24小时咨询热线后,业务部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与客户亲自会面请在电话中问清楚业务负责人委派哪位代表与其会面(若因客户不便出面可以选择传真或快件及电子邮箱的方式签协议均可),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要首先电话确认后方可进行,以免不法分子冒充本公司人员欺骗客户影响公司的声誉。
为使您的委托事项做到高效保密,我们将客户接洽、策划、调查操作有机分离。
通常由我公司负责人电话接单亲自与客户签订协议,根据不同案例情况分配给不同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双方签订合同说明:
客户提供的线索及相关信息一定是真实可靠的,如发现客户提供虚假线索,公司会考虑无条件终止委托。
客户在委托调查后,必须听取及尊重本公司专业人士的相关建议,积极有效的配合调查工作,在生活中发现新线索,需第一时间告知提供给专业人士。
讨债委托说明:
委托方决定将其事项委托给本公司,如委托方不方便到本公司来,则本公司根据客户需要可指派专人上门或到约定地点签约。
讨债委托流程:
1.咨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预约、网上咨询,到公司面谈
2.预约:到本公司双方见面详细了解详细情况,委托人提供被调查方详细资料及相关信息
3.签订授权委托书:调查业务双方合同(若因客户不便出面可以选择传真或快件及电子邮箱的方式签协议均可)
4.签约:传真签约、QQ签约、电子邮件签约、双方当面签约
5.案情分析、制定方案
6.毫无隐瞒、事实求是向顾客提交所有所查信息,资料
7.所调查信息反馈并实施方案
8.债务追讨成功后,委托方按签订协议履行合同,支付调查费用余款,协议终止。